关于杨峰等2人赴中国香港交流的公示
应中国教育交流(港澳)中心的邀请,经研究,我校拟派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杨峰、蓝珊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共5天)赴中国香港交流。
根据中央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出访人员身份信息、公务安排、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举报电话:派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电话(0771)12388。
书面举报: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10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派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6。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西师范大学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