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次)

2015/06/24 5次浏览 分类:人事师资信息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次),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仪表端庄,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岗位、职数及要求

    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2015年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7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gxnugkzp@163.com

    联系电话:0773-5843267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罗老师、龙老师

    邮    编:541004

    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报名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含:《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全部应聘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7M以内)。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3.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程序,如出现招聘岗位需求人员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专业技术(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包括试讲(含专业能力测评)和结构化面试两个部分。试讲(含专业能力测评)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同时就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学术科研能力等给予测评,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从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试讲(含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与结构化面试成绩之和,其中试讲(含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核环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考核程序。面试仅作为对应聘人员的考试选拔,成绩不带入考核记分。

    (三)考核

    1.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获得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我校组织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我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在我校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5843267,监督举报电话:0773-5843237

    备注:本次招聘各环节安排不再电话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广西人才网及我校主页有关招聘事项的通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