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小华赴越南访问交流的公示

2026/01/08 43次浏览 分类:公告公示

关于颜小华赴越南访问交流的公示


越南胡志明市国家大学下属人文社科大学邀请,经研究,我校拟派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颜小华20263162026320日(5天)赴越南交流

根据中央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出访人员身份信息、公务安排、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18日至114,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举报电话:派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电话(0771)12388

书面举报: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1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派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6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pdf

广西师范大学

2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