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号)

2022/01/24 11次浏览 分类:最新公开信息

根据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寒假放假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出行管理。加强师生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倡导教职工就地过年,非必要不离开广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离开,需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程序报备。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一律暂不返乡回家,建议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到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 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出发前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备,在区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时按照返桂来桂人员进行管理。

二、加强校园管理。寒假和春节期间,严格校门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教职工及家属凭学校有效通行证进出校园。留校学生出入校门须严格实行请假登记制度,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进出校园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登记。假期如需举办会议,应尽量通过线上或视频方式举行。

三、严格返校管理。2月27日(星期日)学生错峰回校报到注册,2月28日(星期一)起正常上课,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学校正式开学前,未经批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师生返校前,要做好连续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去往中高风险地区,要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执行。来自14天内有本土病例省、直辖市的人员,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所在地社区(村、屯)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后方可入桂。所有师生员工抵桂后,建议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学院(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含家属)、学生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审核,按时报送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

五、完善应急处置。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如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立即隔离观察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寒假期间(含节假日),各学院(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守岗位,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广西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