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3号)

2021/12/07 14次浏览 分类:最新公开信息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1年12月6日,桂林市发现1例非法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桂林市立即启动了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动配合,严格排查,及时报告。进一步加强对风险人员管控重要性的认识。请广大师生员工(含家属)认真查阅非法入境阳性感染者在桂林市活动轨迹(后附行动轨迹),如与非法入境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重合”的,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二级单位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学生工作组、教师工作组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即日起,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管理,严格防范,做好预案。严把校门关、监测关,严格执行入校测温、验码、登记、戴口罩制度。严格做好校外人员入校提前审批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校。校内师生员工(含家属)严格使用校园通行证进出校园。各学院(部)、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人数及规模,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在校学生非经批准,不得离校,各学院(部)、各单位如有被隔离小区的师生,按要求不予进入校园,各单位要做好对接沟通工作,及时关注师生的心理变化,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因为疫情管控造成不能正常上课的教师,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教学工作组报告,并立即启动教学应急处置预案。条件保障与安全管理组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通风、清洁和消杀管理工作;继续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设置好隔离室,备齐隔离室所需要的物资。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细化管控措施及应急预案,随时做好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三、注重个人防护,积极接种疫苗,加强舆情监控。近期,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不前往桂林市所公布的疫情防范区和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宣传舆情组要及时做好相关疫情的通报及监控工作,号召广大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个人防护,外出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注重个人卫生,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如有异常,立即就医。积极参加近期桂林市组织的“加强针”疫苗接种工作。

综合协调组联系人赵萌萌,电话:13977379195;学生工作组联系人韦巍,电话:13977313128;教师工作组联系人黄晓红,电话:15078347476。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