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斯里兰卡、泰国相关学校邀请,为落实自治区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推动我区与斯里兰卡、泰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留学生来广西学习,国际交流处詹伟副书记一行两人将赴斯里兰卡、泰国进行教育交流与合作。经研究,我校同意詹伟、陈瀚全于2018年5月赴斯里兰卡、泰国进行交流。
根据《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的规定和自治区外办落实中央精神的要求,现将出访人员身份信息、公务安排、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3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广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办公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外语楼213室,邮政编码:541004,联系电话:0773-5857127。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团组)
国际交流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