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谈话推荐和考察,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校财务督察员祝芸芸(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拟转任财务处副处长、校纪委纪检员邬文燕(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拟转任职改办专职副主任。现将2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任用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0月9日前递(寄)送校纪委或校党委组织部(直接递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004;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校纪委电子邮箱:jwjchch@gxnu.edu.cn,校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 gxsdzzb@gxnu.edu.cn。校纪委监督电话:0773-5843237,校党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773-5843264。
公示名单如下:
祝芸芸,女,1972年8月生,壮族,广西桂林人,函授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学校财务督察员(副处级),拟转任财务处副处长。
邬文燕,女,1963年10月生,汉族,江西赣州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职称,198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学校纪委纪检员(副处级),拟转任职改办专职副主任。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