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5〕2号)文件精神,经过各毕业班班委、团支部、毕业班辅导员推荐,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校学工部(处)、研工部审核,评选出我校2015年自治区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84名。现向全校师生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本科生)、研工部就业指导办公室(研究生)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73-5846451
研工部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53852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