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在王城校区离退处会议室,我校召开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政策解释宣传座谈会。覃卫国副校长和人事处、离退处有关负责人以及17位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对新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63号),人事处负责人逐条进行了相关政策解释和相关情况通报。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执行属地标准; 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未达到桂人社发〔190〕、〔191〕号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补发2010-2011年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在职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相当于退休人员统一规定补贴平均水平2.5倍以上的单位,其补发退休人员补贴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2010-2011年期间原已发放津贴补贴按实发数予以冲销等。
座谈会上,与会的离退休人员踊跃发言,提出了疑问和建议。最后,覃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讲到:学校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这项民生大事,非常重视各位老同志的意见,希望老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尽快将老同志的意见反映到学校,争取早日解决相关问题。
作 者:离退处 李清资 齐璐
发布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处

覃卫国副校长(图中)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