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工作站落户法学院(图文)

时间:2011-10-10浏览:3625

       9月28日,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工作站在我校雁山校区成立暨揭牌。我校副校长陈洪江、广西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冯瀚德、桂林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肖刚、法学院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并为工作站揭牌。我校学工部、团委、教务处、法学院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法学院部分教师、学生代表和桂林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共200多人参加了仪式,法学院党委负责人主持仪式。

       法律援助是党和国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项举措,是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维护弱势群体的一项司法救济和法律保障制度,也是现阶段我国“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的重要手段。随着高校师生维权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师生数量的增多,存在一定数量的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和学生,为及时、有效地维护高校弱势群体的利益,经过法学院和桂林市司法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联系和筹划,决定在我校成立桂林高校首家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帮助高校师生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法学院周世中教授在揭牌仪式上介绍,工作站将充分利用我校丰富法律人才的优势,为社会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工作站人员主要由具有一定司法实务经验的教师以及学习成绩优良、负有社会奉献精神的研究生、本科生组成,并安排老师、学生值班,负责接待需要法律服务的当事人,通过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代写相关法律文书和诉讼代理等形式进行法律援助,同时,也将通过多种方式在社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

       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工作站的成立,不仅是我校师生服务社会的一种方式,也是加强法学实践教育的良好途径,不仅可以增强师生的法律服务意识和法律职业感,同时对提高师生的司法实务能力和综合素养有较好的促进作用。法学院负责人希望通过工作站这一平台,法学院师生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将担负更多责任,师生将有更多法律实践的机会将法学理论知识广泛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去,使之成为法学院法学实践教育和法律社会服务的品牌。


    作    者:法学院 蒋万庚
    发布单位:法学院

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嘉宾合影

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嘉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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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工作站揭牌仪式现场

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工作站揭牌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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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部分师生及桂林市司法、法律界人士见证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师大工作站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