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通过自治区第二批 “绿色大学”复查

2010/02/03 6720次浏览 分类:师大要闻

        日前,经我区“绿色大学”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与河池学院、柳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3所原命名的第二批自治区级“绿色大学”均复查合格,予以保留“绿色大学” 称号,有效期三年,时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为了认真贯彻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颁布实施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精神,根据《关于创建“绿色大学”的通知》(桂环字〔2003〕22号)文件要求,自治区“绿色大学”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自2009年9月起,对获得第二批命名表彰的“绿色大学”进行了复查。

       通过本次复查,我校将继续积极传播可持续发展理念,参与环境保护实践,发挥高校人才技术设备优势,开展环保科研,加强对大学生实施有效的环境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绿色人才,为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创建“绿色大学”活动把可持续发展观和环境道德教育相结合,倡导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大学生环保社团活动、环保科研项目研究、节约资源能源、校园绿化美化等活动,创建绿色文明,发展绿色科技,营造绿色环境,对树立大学生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作    者:学生记者 徐艺萍
    发布单位: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