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培训会议(图文)

2007/11/30 9830次浏览 分类:师大要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及时解决我校目前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11月29日下午,学校在图书馆一楼会议室召开《劳动合同法》培训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王源平同志出席会议并做讲话,全校共有48个单位77位主要负责人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桂林市劳动局争议仲裁科的专家给大家做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辅导报告。人事处负责人通报了我校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近期必须解决的问题做了工作布置。校劳动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我校当前劳动用工工作的具体要求作了说明。

  校党委副书记王源平在会上就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我校用工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清理检查,当机立断,及时处理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遗留问题。三、认真学习研究,相互协作,不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同时,希望大家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大胆创新,相互配合,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校工会 供稿)


    作    者:
    发布单位:

桂林市劳动局争议仲裁科田漓江科长做学习《劳动合同法》辅导报告。

桂林市劳动局争议仲裁科田漓江科长做学习《劳动合同法》辅导报告。

,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辅导报告。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辅导报告。

,

校党委王源平副书记在会上讲话。

校党委王源平副书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