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下达桂委会〔2006〕241号和桂政干〔2006〕91号文件,对我校的有关党政领导进行人事任免。
自治区党委决定,任命王源平同志为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张鹏同志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贺祖斌同志为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校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决定,任命王源平同志为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张鹏同志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贺祖斌同志为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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