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校召开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张鹏同志主持。
会上首先由校监察处的同志传达了教育部治理商业贿赂视频会议、自治区和教育厅治理商业贿赂有关会议精神,着重传达了高校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孙海潮同志的讲话精神。孙海潮同志的讲话总结了我区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下一步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目标、对象、范围、重点领域和重点查找纠正的突出问题,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步骤和方法作了具体部署,强调了自查自纠工作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一要正确把握大局;二要严格把握政策;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四要切实加强领导。
校监察处负责人代表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前段时间我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小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根据上级要求,要切实抓好三项主要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违规必究,奖惩分明。
据悉,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集中安排在6-11月份,分为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第一阶段是宣传动员,调查摸底(6月上旬-7月中旬)。第二阶段是查找问题,搞好整改(7月中旬-10月下旬)。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及校领导的自查材料,要报高校工委备案。各学院各单位及其领导成员的自查材料,报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个人自查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第三阶段是总结提高,评估验收(11月上旬-11月下旬)。各学院各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书面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鹏同志在会上强调指出,各单位要抓好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要及时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搞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工作头绪多,各学院、各单位一定要统筹安排,既要抓好教学、服务、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又要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会上首先由校监察处的同志传达了教育部治理商业贿赂视频会议、自治区和教育厅治理商业贿赂有关会议精神,着重传达了高校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孙海潮同志的讲话精神。孙海潮同志的讲话总结了我区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下一步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目标、对象、范围、重点领域和重点查找纠正的突出问题,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步骤和方法作了具体部署,强调了自查自纠工作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一要正确把握大局;二要严格把握政策;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四要切实加强领导。
校监察处负责人代表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前段时间我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小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根据上级要求,要切实抓好三项主要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违规必究,奖惩分明。
据悉,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集中安排在6-11月份,分为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第一阶段是宣传动员,调查摸底(6月上旬-7月中旬)。第二阶段是查找问题,搞好整改(7月中旬-10月下旬)。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及校领导的自查材料,要报高校工委备案。各学院各单位及其领导成员的自查材料,报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个人自查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第三阶段是总结提高,评估验收(11月上旬-11月下旬)。各学院各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书面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鹏同志在会上强调指出,各单位要抓好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要及时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搞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工作头绪多,各学院、各单位一定要统筹安排,既要抓好教学、服务、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又要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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