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确认为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06/06/13 7012次浏览 分类:师大要闻

    近日,从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传来喜讯:我校被确认为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并被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牌匾。

    据了解,此次创建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活动是自治区语委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推广普通话、规范汉字应用方面基础性作用,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而开展的。我校在此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活动中表现优异,同广西大学等14所高等学校、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等32所中等学校、南宁市民主路小学等33所小学及幼儿园一起被评为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学生记者 李再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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