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得到专家组肯定(图文)

2006/03/27 6352次浏览 分类:师大要闻

    3月23日上午,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专家检查组到我校检查工作,通过查阅文档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对我校贯彻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我校党委副书记林娜参加了汇报会,并代表学校在会上发言。林娜副书记主要从领导高度重视、转变思想观念、健全制度建设、深入广泛宣传、管理取得实效、狠抓队伍建设、形成特色工作等七个方面汇报了我校在贯彻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专家检查组对我校在贯彻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我校能继续贯彻好这项工作,对全区起到表率作用。

    校办、教务处、学工部(处)、研究生学院、保卫处、团委、漓江学院学工处、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负责同志及我校法律顾问出席了汇报会。(学工部(处)/文  新闻中心/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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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娜副书记在向专家组汇报情况。

林娜副书记在向专家组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