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到我校讲学(图文)

2005/06/14 5956次浏览 分类:师大要闻

  6月10日上午,我国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授,在田家炳报告厅为我校师生作了一场题为《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学术报告。会场上座无虚席,陈兴良教授旁征博引,从法理的高度和具体的案例对罪刑法定原则作了精彩的分析。

    陈兴良教授在报告会上从司法体制、司法理念、司法技术三个方面论证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指出了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贯彻实施罪刑法定原则时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了要从强化人权保护的司法理念、处理好司法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关系、搞好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等方面,加快中国法制改革的步伐,促进中国法学和法律实践的发展。陈兴良教授的报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老师和同学们提出了许多问题,陈兴良教授对这些问题作了解答。

    报告会的最后,易忠副校长代表学校聘请陈兴良教授为我校客座教授,并给陈教授颁发了聘书。

    6月10日下午,陈兴良教授与法商学院法律系全体教师、研究生举行了一个学术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陈兴良教授首先以亲身的经历,谈了如何学习法学和研究法学,他从法学研究的方法入手,介绍了怎样在刑法之中、刑法之外、刑法之上、刑法之下来研究刑法,使老师和研究生们深受启发。在座谈会上,研究生们围绕着法学研究方法、刑法的改革与完善、司法实践的一些问题向陈兴良教授请教,陈教授对这些问题作了精辟的分析。

    陈兴良教授生于1957年,浙江义乌人。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曾兼任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4年入选人事部等8部委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同年,入选首批文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陈兴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与刑法哲学,其代表作主要有《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本体刑法学》、《规范刑法学》等。(法商学院  周世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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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良教授在演讲

陈兴良教授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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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副校长易忠博士(右)为陈兴良教授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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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良教授与法商学院法律系师生举行学术座谈会

陈兴良教授与法商学院法律系师生举行学术座谈会